销售合同

时间:2024-05-14 10:46:54
关于销售合同汇编6篇

关于销售合同汇编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合同 篇1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贷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提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 ……此处隐藏4439个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组织机构代码:

供 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执照注册号:

法人委托人:(签字)

电 话: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组织机构代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价格

1、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_________部。

2、主要参数和价格如下表:

(1)电梯型号:

(2)规格型号:

(3)载重KG:

(4)层/站/门:

(5)速度m/s:

(6)单台设备价:

(7)单台运费:

(8)数量:

(9)合同价格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日为止。

2、甲方支付以:电汇□、汇款□、银行支票□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同意不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个人,否则作无效付款。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佰元整(¥___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收到货款和经双方确认并签章的井道布置图纸之日起计算交货日期。

4、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生产进度,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之前15天,支付给乙方合同总货款________%的货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佰元整(¥_____________万元整)。若超过规定的应付款日期,乙方将顺延交货日期。乙方按期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将合同产品按期交付甲方。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

1、交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含合同签章、定金已支付和甲方对井道设计图已确认)后30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地点:

4、交货方法:甲方自提□、甲方委托乙方代运□(另订代运协议),其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包装

按国家企业标准规定和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要求的木箱、扎件包装。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执行标准

1、乙方根据国家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1993《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计制造。

2、乙方提供电(扶)梯产品,质量与技术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3、根据中国国务院令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甲方自行处理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的补偿和诉讼权。

4、由乙方安装或由乙方委托安装的产品,在甲方合理、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保证期从经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从发货之日起十八个月。

5、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软件部件负有保密责任,本合同产品传递的软件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找第三方复制或修改。

六、产品验收

1、本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电梯规格参数表

2、设备从运交到甲方后的三天内,甲方应检验设备的包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是否完好无损并书面通知乙方是否有缺少破损情况。双方及时约定共同开箱日期,如果没有乙方的代表在场,甲方擅自打开包装箱,则乙方对设备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甲方在与乙方共同开箱时发现设备有缺件、损坏情况,且甲方要求对此缺件、损坏件进行补发或更换,甲方应在发现时经乙方参加开箱人员共同确认,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依情况负责补发或更换缺失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需增加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违约方按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对不足部分还应承担补偿责任。

八、其它约定

1、因甲方原因延迟提货或延期委托代办托运,乙方自合同交货日起为甲方免费保管______天,自免费保管______天后起,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______元/台/天,每______天结算一次。如果储存时间超过______个月,视作甲方放弃履约合同的权利,乙方有权处置该设备。

2、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没有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时,包括已经在使用的富士电梯产品,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和作任何处置。

3、甲方未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由此造成第三方在维保过程中出现电梯产品质量隐患 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负责。

4、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凡有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

5、合同条款的更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并由双方签字以示生效。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原告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在这之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如果附件与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2、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是不可分割的合同组成部分,享有供货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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