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关于销售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销售合同 篇1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 ……此处隐藏5579个字……甲方提交技术数据及单据。
第七条 付款及费率约定
1、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之间以美金结算,乙方和丙方之间以人民币结算。
2、产品到货,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开出专业发票给甲方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收到价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向乙方支付了价款之后即完成作为买方的全部义务,乙、丙之间的任何付款纠纷与甲方无关。
4、由于甲方企业规模庞大,每月需集中安排付款。乙、丙方同意,甲方当月到期之账款应安排在每月____日统一支付,唯每月____日之后到期的账款应转至下月____日支付,逢节假日顺延。
5、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汇率损益均由丙方承担,乙方不负责汇率损益。
第八条 产品保证
1、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功能要求提供产品,所供货物和装箱清单及合同内容相一致。
2、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及附属设施、技术资料具有合法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侵权,丙方应立即出面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害,丙方应负责赔偿。
3、丙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技术水平是先进的,产品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产品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及甲方之要求。
4、甲方对交付的产品,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发现有瑕疵的,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后合理时间内发现有验收时虽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发现之隐蔽瑕疵的,丙方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____年。丙方保证在保证期内对质量瑕疵产品包退包换,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丙方负担。新更换产品的保证期自被甲方验收后重新计算。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丙方应负责赔偿。
6、在保证期满后,甲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
乙方责任:
1、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____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____%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____%。
2、乙方应及时完成产品报关手续,若因乙方迟延报关造成甲、丙方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丙方赔偿。
丙方责任:
1、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不能、迟延交付或交付有瑕疵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取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____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____ %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____%。
2、丙方支付迟交滞纳金,并不解除丙方继续交货的义务。如果丙方在甲方同意的延长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货,或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天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追索已支付的相应产品价款,而丙方仍需承担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营损失。
3、因丙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4、合同生效后,丙方单方废止合同或取消交付,应双倍向甲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5、丙方应于交货后的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协助乙方完成出口报关手续。若因丙方延误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甲乙方延迟付款,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丙方上述延误行为致使甲乙方遭受其它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因经营资信状况恶化、被牵扯进入破产、清算、债务诉讼等事宜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怠忽本合同之债务执行时,甲方得不经催告而暂停现在或将来之给付,直到乙方或丙方改正此行为。乙方或丙方之违约或怠忽行为超过____天仍未解决,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或丙方的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之任何权利义务。
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增删应由甲乙丙三方合法授权代表人以书面文件为之,此前或此后任何口头约定不对本合同内容与效力产生影响。
5、本合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内文的解释。任何条款或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部分的效力。
第十一条 保密与禁止不正当交易
1、三方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持有三方任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三方因本合同所建立之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三方均应负保密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此义务给其中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三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一方人员向他方人员的贿赂行为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其中一方有权在查实后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行贿或有不正当交易行为方负责。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引起之纠纷,三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3、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4、上述联系方式是三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三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5、其它未尽事项,由三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及丙方各持____份为凭。
甲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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