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精选购房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房合同 篇1购房者违约,房主能否单方终止合同?
市民张女士问:我在卖房时定价为80万元,但买方前期只交付了65万元,原约定剩余15万元在5月15日前全部付完,但已逾期近一个月,买方未付余款。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过期不付,每天收取100元利息或终止合同,且所交款项和房屋仍归甲方。我是否可以退还65万元,并且终止合同,该如何操作?
律师解答:遇到这样的情况,张女士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张女士咨询的情况来看,这属于购房者违约,张女士完全可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想继续卖房,就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张女士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终止合同的履行。
张女士无论选择哪一种途径解决都可以,因为这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她应该享有的合同权利。
工业用地改住宅用地 靠谱吗?
市民杨先生问:我看上了经开区的一处二手房,据周边邻居介绍,该小区的土地原本属于工业用地,后用于住宅开发,开发商正在进行相关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的手续。我想咨询一下,购买此处的房产是否有风险,我该如何规避风险?
律师解答: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工业用地上建设住宅出售属于违规行为。这样的房屋虽然价格会比同类楼盘低,但是存在不能办理产权证、无法落户口、使用年限短等诸多风险。当然如果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经过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批准等一系列的程序可以转为住宅用地。
像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建议杨先生在购房时看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五证齐全的话,说明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土地性质转换的相关手续,此时购房就不会存在上述的风险。
如何解除房产合同
一、开发商出现哪些情况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一)开发商将商品房一卖一抵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的,购房者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九条第二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四)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购房者的,购房者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九条第三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也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
(五)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即出卖人迟延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六)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
购房合同 篇2异地购房证明
兹证明:
姓名,※※※※,身份号码:※※※※※※※,配偶:※※※,身份证号码:※※※※※,均为本单位职工,今购买※※房产,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20xx年-7月-8日
购房合同 篇3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 ……此处隐藏5854个字……权按协议
第三条向甲方追究延期过渡费。
2、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基本情况和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结算清产权置换所补差价,甲方有权延期交付房屋,直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
第五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安置房购房协议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房屋及附属房屋面积为设计面积,总价款以套计价,以后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暂估面积的差异而变动总价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第七条在签订协议、补完差价、双方完成交房后,乙方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及相关证件之前,该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如乙方需要办理此房各种独立证件,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协助办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几份,甲乙双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身份证号码:邮编:地址:
电话:邮编:电话:
___XXXX___年____月____日___XXXX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9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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