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4-05-14 10:48:36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承包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给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________天(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价款:

7、支付方式:

二、工期顺延

1、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五、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乙方违反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3、本工程质量须达到______________标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图纸,若想修改图纸,则须与甲方协商决定。

2、甲方不得延迟支付工程款,若因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作业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属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下列方式,双方择一选择:(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二、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_年8月20日开工,于20_年9月15日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 ……此处隐藏11236个字……,拌浆浆根,然后种植,以苗木根部以上3cm左右种植为宜,回土后必须压实,让根充分接触泥土,有利于提高栽植的成活率。②容器苗的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20xx/10/26至20xx/10/2720

6补苗抚育追肥管护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20xx/10/28至20xx/10/1775

奖励乙方管理到位,在合同要求的种植期限内提前完成种植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每提前一天每亩奖励2元、每提前2天奖励4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元,因天气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待整个造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存活率兑现奖励。10

合计双方协商约定: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30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265(含税)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7天、10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111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0、4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300克/株(即0、6斤/株),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如甲方因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3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派出现场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在备耕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施工面积,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可留有空地(1单位植株位置),山脚下留下的空地不能超过1行林木的距离。否则,在验收面积时,除扣除该部分面积外,还需按空地以100元/亩向甲方补偿。

5、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六、工程验收

1、面积测算及验收:林地面积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造林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用GPS(卫星定位仪)实测每小班面积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造林密度以小班为单位,随机抽样验收,原则上抽样样本为0、5亩,抽取面积占总面积0、5—1%,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造林密度(开穴密度)允许误差在±5%以内,株行距误差超过±5%的要返工。株行距误差在±5%以内的,亩株数偏少的,按实际株数折算作业面积;亩株数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实测作业面积为准。

2、工序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验收单为准。以小班为验收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拒不返工的,作无效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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